为赶工程进度,日照一建筑公司项目经理以空头支票购买钢材,后因无法承兑而逃匿。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日前以涉嫌票据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秦某是日照某建筑公司项目经理,2011年8月份负责该公司潍坊一教学楼施工项目,由于该工程前期建设方未拨款,而工程进展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工地上一度出现钢材短缺的情况。 秦某找到朋友帮忙联系购买钢材,其朋友帮助联系到一家钢材销售公司,可以延期付款,但需要秦某所在建筑公司开具支票抵押。2011年10月,秦某以该建筑公司名义开具一张空头支票用于抵押购买钢材,并许诺能很快筹到资金把转账支票换回来。 秦某持该空白支票到日照开发区某商贸公司购买钢材91吨,并说明货款延迟一个月支付。商贸公司随即向秦某发钢材90余吨,价值约42万元。一个月后,商贸公司人员到银行转存该转账支票时,因支票是空头支票而被银行退回。后来,商贸公司多次催秦某支付钢材款,今年2月份,秦某为逃避债务,逃往外地。商贸公司向公安部门报案,今年6月份,秦某在银川被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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