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钢铁周二晚间发布公告称,为支持公司补充流动资金,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周转,公司同意接受控股股东重钢集团提供的财务资助3亿元,期限为本款项提款之日起一年内,利率按同期对应档次的中国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执行,到期还本付息。
简评: 2015年度,重庆钢铁在接受本次财务资助前,已经申请并获得豁免的财务资助共有4次。在接受本次财务资助后,累计接受重钢集团财务资助金额为18.18亿元,源源不断地输血,一方面说明重钢集团对旗下钢企坚定的支持态度,一方面说明重钢已经做出了很有前景的成绩,获得股东注资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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